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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风向|恢复建造师出场?全国多地已开启项目负责人答辩制度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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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风向|恢复建造师出场?全国多地已开启项目负责人答辩制度试点

时间:2025-04-25    访问量: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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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3月,江西某地一市政项目,招标单位特别强调了投标单位需委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到达现场参与陈述。如果前15名投标人的拟派项目经理未按时到场,项目将直接流标,即视为投标无效。



02

       3月,福建厦门某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标现场,3家入围企业因注册建造师数量不达标被当场废标。

这三家企业在“四库一平台”上的资质状态均无异常。但三企的注册人员均不符合二级资质的标准要求,导致投标失败。




03

       3月31日,广州市住建局发文:5月1日起,技术负责人、职称人员、技术工人一年内不得参与2家及以上不同单位资质申报;注册建造师一年内变更注册单位2次及以上的,在资质审批中不作为有效人员认定


以上投标时强制要求建造师现场答辩、要求建造师人数配备,以及建造师在资质申报中一年只能用一次,全都利好全职持证上岗者。

对于恢复建造师出场这一政策,全国已有多地住建部门提出要求:

全国多个地区已开启项目负责人答辩制度试点

江西发文:在项目“确认建造师”环节增加拟派建造师人脸识别功能确保拟派建造师本人确认参与项目投标,防止冒名顶替现象

北京发文:施工招标项目,招标人应当优先将中标候选人答辩等作为定标因素定标应当包含中标候选人答辩环节。

成都发文: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对所有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考察或定标答辩等辅助定标活动。选择开展定标答辩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

杭州发文:推行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现场答辩,并将到场和答辩情况列入评审内容。

湖州发文:技术标这一项,项目负责人无法参加答辩的,得0分

江苏连云港发文: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项目负责人答辩、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有法人授权书和不少于6个月缴纳社保凭证

上海发文:招标人应当要求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答辩情况作为技术标合格的要素之一。项目负责人不参加答辩的,视为放弃投标

江苏南通海门区政府曾发文:凡招标控制价房屋建筑3000万元、市政(交通、水利)1000万元、其余500万元以上的项目招投标中应当采用项目负责人答辩

上述各地政策有的强制要求建造师出场,没有强制要求地方也明确了投标企业建造师出场将增强中标优势!

来源 | 建筑指南针